根据学校《开展2023年秋季开学前校园安全监督检查工作》通知要求,2023年8月30日下午,护理学院认真开展了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检查组由院长张继新、副院长张文杰、各教研室主任、各实验室负责人组成。
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了各实验室的灭火器材、烟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和瓶装氧气的存放情况,照明设备是否工作正常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检查中,实验室工作人员向检查小组详细介绍了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和具体执行情况,学院领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通过此次安全大检查,护理学院将根据检查结果,制定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坚决遏制安全隐患向事故扩大蔓延的风险。
护理学院将以此次安全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实验室安全意识,完善安全制度,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全面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验教学安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