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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护理学院关于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豫民文〔2026〕1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保障补贴发放的精准性与公正性,新乡学院护理学院作为具备优质师资力量与专业评估能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自2026年3月起正式面向社会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

依据民政部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民政通”(202191日正式开通上线)实时显示的评估服务价格,我院严格执行统一定价标准,现将评估服务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评估服务类型

评估方式

收费标准(元/人/次)

价格来源

上门评估

评估人员上门至老年人家中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评估

150

民政通APP实时显示价格

站点评估

老年人前往新乡学院护理学院设立的评估站点接受评估

100

民政通APP实时显示价格

说明:

1.上述收费标准依据“民政通”页面实时显示的价格确定。若后续“民政通”平台价格发生调整,我院将按照调整后的实时价格执行,并另行公示。

2.评估服务严格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国家标准及河南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评估结果真实、有效,可作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的依据。

3.本公示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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